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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位确权,难在哪?|山水洲城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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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位确权,难在哪?|山水洲城记

车位确权,难在哪?|山水洲城记

6月1日,长沙河西某小区,王先生站在自家车位前,手里那份2018年签下的《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》已经泛黄,公章模糊。新来的物业人员(rényuán)上下打量(dǎliàng)着他(tā):“您说这是您的车位?光凭这张纸,我们可没法确认(quèrèn)……” 这不是王先生一个人的尴尬。在长沙,乃至全国许多城市,当业主为(wèi)爱车买下“一席之地”后,要证明“这个车位属于我(wǒ)”,竟成了(le)一个现实难题。 2018年,王先生以18万元的(de)价格买下了(le)这个车位,当时(shí)拿到手的,只有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。六年过去,开发商注销了,物业也(yě)换了新面孔。当他兴冲冲地去办理新车牌录入时,却被新物业公司(wùyègōngsī)工作人员拦下:“王先生,抱歉,我们系统里查不到您的车位信息,我们需要核实权属。” “那一刻,我觉得自己像(xiàng)个‘黑户’。”王先生苦笑(kǔxiào)着回忆,“好在翻箱倒柜,终于找到了这张‘护身符’,物业才勉强录入。但下次呢?合同要是(yàoshì)丢了、烂了呢?”那份泛黄的合同,成了他车位(chēwèi)唯一的“身份证”。 和王先生一样(yīyàng)遇到“无证”尴尬的还有刘先生。他(tā)去年底刚(gāng)拿到河西滨江某楼盘的房门钥匙,装修正忙。他花近20万元买的车位,同样只有一纸合同。“停车嘛,方便安全就行,没想那么多。”但他心里也打鼓(dǎgǔ):“这合同真能管一辈子?以后卖房时,怎么(zěnme)证明车位也一起卖了?” 更无奈的(de)是袁先生。他买的二手房,车位(chēwèi)是原房主“搭售”的。过户时,房子有红本本,车位却什么凭证也没有。“全靠原房主带我去物业‘刷脸’才做了备案。自己家的车位虽然就(jiù)在楼下,但我却无法证明车位就是我的。老业主没来之前,物业人员那种质疑(zhìyí)的眼神看着,我都担心(dānxīn)哪天车位突然会不属于自己了!”袁先生的经历,道出了众多车位“无证(wúzhèng)”业主的心酸。 业主们的担忧,并非空穴来风(kōngxuéláifēng)。 几年前,长沙河西的奥克斯缔壹城开发商和业主就因地下车位(chēwèi)权属之争对簿公堂。法院二审认定(rèndìng)车位由(yóu)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且未纳入公摊,判决权属归开发商,但同时要求(yāoqiú)其“适当限制物权行使,保障业主动态使用”,相对平衡了双方权益。 诸如此类问题,也折射出众多业主面临的(de)共同困境:买的车位就像“黑户(hēihù)”,没有权威证明;一旦物业公司不认可,后面打官司也难举证……这些无不是车位“有合同无登记”交易(jiāoyì)模式的漏洞和隐患。 为什么不给(gěi)车位也发个像房产证一样的“红(hóng)本本”呢?橘洲君深入调查,发现背后有复杂的现实原因。 ——“办证”门槛(ménkǎn)高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五条(wǔtiáo),能拥有独立(dúlì)产权、办理不动产权证(quánzhèng)的车位,必须是需经规划部门批准(pīzhǔn)并在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明确标注、构造独立(如独立出入口、明确四至范围)的车位。现实中,大量地下车位达不到此标准。 ——“办证”成本(chéngběn)高企。 “非产权车位”如(rú)果要办产权证的话,需要补缴(bǔjiǎo)土地(tǔdì)出让金及增值税,这笔费用(fèiyòng)不菲。从成本和盈利角度考虑,开发商普遍选择规避产权登记(dēngjì)(dēngjì)。如按2021年4月印发的《桂林市城市车位(库)不动产(bùdòngchǎn)登记办法(bànfǎ)(试行)》相关内容,非产权车位补缴土地出让金以(yǐ)基准地价为基准,地下一层车位需补缴实际占地面积的3%(结建车位)或20%(单建车位),而地下二层及以上则无需补缴。例如,若某地下一层车位占地面积为20平方米,当地基准地价为1000元/平方米,则需补缴600元(20×1000×3%)。对于大规模车位项目,累计成本将显著压缩利润空间。 ——产权权属(quánshǔ)不清晰。 大多数开发商在出售车位时,实际出售的并(bìng)不是产权,而是“使用权(shǐyòngquán)”。特别是部分车库属于人防(rénfáng)工程,开发商仅拥有车位使用权,也无法办理产权证。 “本来车位就是(jiùshì)个‘位置’而已(éryǐ),我们和业主签的只是一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。”河东浏阳河畔一热售楼盘销售经理宋女士表示。 而对于(duìyú)车位的权属问题,大多数业主在购买时并没有提出异议。长沙一位不愿具名(jùmíng)的房地产资深从业人士告诉橘洲君,现在的开发商很少冒法律风险侵占公共区域或(huò)“一位多卖”,加之业主们的法律意识(fǎlǜyìshí)很强,一手车位通常不存在太多纠纷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六条,车位(chēwèi)需首先满足业主需求。若开发商以长(yǐzhǎng)租名义拒绝出售车位,或强制要求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能租赁,都可能涉嫌违法。或者开发商将车位租赁与(yǔ)房屋买卖(fángwūmǎimài)绑定,以“不租车位不给交房” 相要挟,则可能构成《反垄断法》禁止(jìnzhǐ)的搭售行为。 王先生(wángxiānshēng)们的(de)焦虑,如何化解?开发商的高成本压力,又如何平衡?近年来,长沙等地开始探索新路。 2024年底,长沙公证处推出“长沙市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(píngtái)”。业主通过人脸识别、电子签名完成交易(jiāoyì)流程公证,获得一份(yīfèn)具有(jùyǒu)法律效力的《车位使用权备案证明》。这相当于为合同加了一道“公信力保险”,便于后续查询和二手交易核验。 为每个车位赋予不可篡改的(de)数字(shùzì)身份证的车位数字登记管理平台也已上线。它通过(tōngguò)“一位一码一证”,为每个车位生成不可篡改的“数字身份证”(包含唯一的“车位码”和基于北斗(běidǒu)定位的“北斗码”),绑定空间、交易和数据。 车位(chēwèi)使用权公证备案法律效力如何? 湖南(húnán)泓锐律师事务所(shìwùsuǒ)刘天沛律师在接受橘洲君采访时表示:“公证备案和数字登记,依据《电子签名法》,其法律效力毋庸置疑,是使用权的重要辅助证明。”但他也指出,这与(yǔ)“不动产登记”有本质区别,目前尚未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,与现有法规的衔接(xiánjiē)还需完善。 新探索也面临考验。58岁的(de)陈先生直言:“我习惯拿在手里的东西,数字的东西万一系统坏了、信息泄露了怎么办?”每车位约300元的登记/备案费用(fèiyòng),对部分(bùfèn)业主和中小开发商也是考量。 民生无小事。如何让“数字(shùzì)确权”从可行走向普及,真正替代“合同焦虑(jiāolǜ)”? ——政府引导与政策(zhèngcè)衔接。 政府层面可加强(jiāqiáng)顶层设计,明确数字登记/公证(gōngzhèng)备案的法律地位和操作规程,探索与未来可能的车位产权登记体系的接口。 ——平台整合(zhěnghé)与公信力建设。 推动公证备案平台与数字登记平台的数据(shùjù)互联互通,避免信息孤岛。确保平台运营的稳定性、安全性和长期性,赢得公众(gōngzhòng)信任。可推动社区(shèqū)、物业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查询打印点,方便不熟悉手机的业主获取纸质版凭证(píngzhèng)。 ——法规完善与标准统一(tǒngyī)。 在《民法典》框架下,进一步细化车位使用权流转、登记、保护(bǎohù)的细则(xìzé),为数字确权(quèquán)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。推动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标准和查询系统。 ——市场参与方(cānyùfāng)协同。 鼓励开发商在销售环节主动引导业主进行登记/备案,将其作为提升服务、保障交易透明度的举措。物业公司应积极(jījí)接入并利用(lìyòng)好(hǎo)这些平台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 车位的价值,不仅在于停放一辆车,更在于为奔波的生活提供一个确定的归属。当泛黄(fànhuáng)的合同承载不起这份“确定”,当数字的光芒初现却仍显朦胧,我们呼唤的,是技术创新、法律完善(wánshàn)与治理智慧的同频共振(gòngzhèn)。这方小小的地下空间,终将因清晰的“数字身份(shēnfèn)”和法治(fǎzhì)保障,成为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温暖注脚。 编辑/尹玮(yǐnwěi) 校读/肖应林 初审/彭培成(péngpéichéng) 终审/沐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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